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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关于2021年7月12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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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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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关于2021712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712日-20217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161133

    真:0417-6161133

通讯地址: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编:115002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精制糖1500t熟化及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中粮大道1号

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

辽宁青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中粮大道1号,总投资4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为应对市场需求,在总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增加精制绵白糖和白砂糖的产品产量,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技改内容:新建1座熟化仓(3座熟化设备),总设计能力为1500t;离子交换车间脱钙树脂罐、脱色树脂罐都由1用2备改为2用1备;高浓污水处理系统新增“湿式催化氧化”处理设备,使处理能力由200t/d增加至250t/d。

(一)、施工期间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行期环境影响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的熟化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洗+水洗+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及排放量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硫磺炉产生的SO225m高排气管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严格生产全过程,NH3H2S和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废水

离子交换工序中树脂罐再生冲洗废水经高浓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臭气治理措施产生废水依托原有A/O污水处理工艺处理,以上污水经预处理须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固废

新增的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机油、废树脂、高浓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储存、收集和转运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糖粉为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臭气治理措施废水排入A/O污水处理工艺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4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碱洗塔、水洗塔、泵类、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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