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仙人岛应急环保局关于2025年10月1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161877
传 真:0417-6161877
通讯地址: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邮 编:115225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活性炭脱色项目 |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内 |
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 |
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总占地面积240024m2,主要以原糖加工精炼糖,产品包括精制绵白糖、优级白砂糖、精制幼砂糖(精制白砂糖)、优级绵白糖、一级白砂糖、糖霜,生产规模100万吨/年。本项目依托现有制糖车间,将原有备用闲置设备蜡烛过滤器排汁箱改造为活性炭脱色箱,将原有备用闲置设备硫漂糖浆箱改造为清汁箱,新增炭水罐、硅藻土罐、加炭罐、饱充汁预涂罐、硅藻土预涂罐,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200m³/h的活性炭脱色及硅藻土精滤系统,部分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988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运行期环境影响与环境保护措施 : 1、废气 严格生产全过程,原料装卸、储存、运输在封闭仓库内进行;炭粉、硅藻土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环管水喷淋后无组织排放;下料过程中投料口处粉体通过阀门控制及封闭管道落入投炭罐、硅藻土罐罐内,两罐罐体排气孔均设有除尘滤芯排气阀,排气粉尘经过滤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以新代老措施),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 2、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3、废水 项目不增加人员,亦无生产废水。 4、固废 须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包装袋、滤泥、废滤芯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滤泥、废滤芯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包装桶及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存放在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