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1月29日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8月2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月29日-2018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656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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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邮 编:11500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营口市双和园艺工具厂园艺工具项目 |
营仙环验 [2018] 1号 |
2018.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