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园区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经辽宁省营口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市气象台会商研判,根据目前的空气质量状况和气象条件,预计我市2月12日至2月13日为中度污染(如有秸秆焚烧、祭祀活动或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上调1-2级)。
按照《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营重污染办〔2026〕8号)要求,经园区管委会同意,自2月12日9时起启动园区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请园区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于预警期间每日14点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报至:应急环保局。
联系人:栾一莎 联系电话:15804175766
邮 箱:xrdhbj@163.com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