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绿地国丰清洁燃料有限公司新能源碳材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有关要求,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辽宁绿地国丰清洁燃料有限公司新能源碳材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宁绿地国丰清洁燃料有限公司新能源碳材料工程
项目选址: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无新增用地,利用原厂区进行建设产建筑和辅助生产建筑包含总变电所、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销售楼等共计20所,共计占地面积13467.9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50万吨/年电极焦装置(含20万吨/年原料过滤单元、30万吨/年糠醛精制单元、50万吨/年电极焦单元)、35万吨/年原料加氢精制装置(含35万吨/年原料加氢精制单元15000Nm3/h甲醇制氢单元)、25万吨/年溶剂油加氢装置、10万吨/年包覆沥青装置、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含酸性水汽提、溶剂再生单元、硫磺回收单元)及与之相配套的储运工程和公用工程。原料:1.催化油浆(CAS编号8002-05-9),年用量20万吨。2.石油沥青、渣油(CAS编号8052-42-4),年用量35.76万吨。3.乙烯焦油(CAS编号3264750-1),年用量10万吨。4.外购甲醇(CAS编号67-56-1),年用量4.84万吨。产品:1.优质电极焦(CAS编号647441-79-3(普焦)303-38-8(成品电极焦)),年产量28万吨。2.包覆沥青(CAS编号65996-93-2),年产量8.5万吨。3.60#溶剂油(CAS编号64742-47-8),年产量1.21万吨。4.120#溶剂油(CAS编号8030-30-6),年产量1.79万吨。5.1#普通溶剂油(CAS编号8030-30-6),年产量8.32万吨。6.橡胶填充油(CAS编号64742-48-9),年产量10.29万吨。7.液化气(CAS编号68476-85-7),年产量1万吨。8.过滤尾油,年产量1万吨。9.硫磺(CAS编号7704-34-9),年产量0.84万吨。配套建设环保、安全生产污水处理等设施。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绿地国丰清洁燃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梁碧河 18741739417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园区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 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辽宁绿地国丰清洁燃料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