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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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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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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营口 仙人岛 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向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

、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 : 营口 仙人岛 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期限 : 本次规划时限为 202 4 ~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 4 ~20 30 年,远期为 20 31 ~2035

规划范围 : 本次规划园区共分为五个片区,合计规划面积: 11.97 平方公里。其中北片区:北至港 1# 路、东至滨海大道、南至仙人岛疏港高速公路、西至通港路,规划面积 1.49 平方公里。中片区:北至仙人岛疏港高速公路、东至滨海大道、南至南仙路、西至通港路,规划面积 4.82 平方公里。南片区:北至南仙路、东至滨海大道、南至兰西河北大街、西至经一路,规划面积 4.87 平方公里。西片区:北至南仙路、东至经一路、南至中海油地埋管线、西至海滨景观路,规划面积 0.14 平方公里。东片区:北至纬八路、东至经六路、南至纬十路、西至滨海大道,规划面积 0.65 平方公里

规划产业定位 : 充分发挥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临港、交通及配套优势,推动产业升级与绿色发展。 围绕发展前景较好的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绿色燃料等领域,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需求,规划发展有机原料深加工产业,升级发展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延伸发展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 ,打造差异化、高端化、绿色化的创新型化工园区,提升产业链价值与区域竞争力。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营口 仙人岛 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营口 仙人岛 经济开发区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区的规划范围、规划规模、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 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营口 仙人岛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 石君萍

电话 : 13464754056

四、规划环评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 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经理

电话 : 15840757658

五、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 表链接 :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 : 经理

Email:1305762413q q .co m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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