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沈阳寰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对“辽宁华电营口风电制氢10万吨氢氨罐港一体化项目(化工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是华电(营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制氢、合成氨及储运工厂场址位于营口市仙人岛经济开发区,液氮贸易装卸设施位于营口港区。项目利用400MW风电资源建设275MW电解水制氢及10万吨/年绿色合成氨生产装置,以及绿氨仓储物流设施,8km液氨输送管道,配套建设空分制氮、码头装卸设施,以及水、电、汽公用工程等设施。项目年产绿色合成氨9.26万吨,提供绿氨仓储服务20万吨/年。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二、评估责任主体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评估实施主体
稳评调查单位:沈阳寰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18102475764 电子邮箱:1018836392@qq.com
三、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沈阳寰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