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选聘
工作公告
一、选聘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不断提高管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强开发区法治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管委会拟从市级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和机构库中选聘一名法律顾问,为仙人岛管委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且在市级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和机构库中。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及行政机关工作规则。
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无其他可能影响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情形。
2.优先条件
具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熟悉开发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行政法、公司法、合同法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日至 2025年9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xrd.yingkou.gov.cn/),下载填报《仙人岛管委会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1),送至仙人岛管委会,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本人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执业经历、专业领域成果、曾担任政府或企业法律顾问的证明材料。
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个人研究或工作成果、奖励、荣誉等履历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由仙人岛管委会组织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三)评审
党政办公室法制办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工作经验等方面,形成最终评审意见。
(四)聘任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拟聘任的法律顾问人员,由仙人岛管委会与拟聘任的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1年,并颁发聘书。
1.遵守保密制度:法律顾问应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2.按时完成任务:法律顾问应按照仙人岛管委会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法律服务任务。
3.保持廉洁自律:法律顾问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接受监督考核:仙人岛管委会将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解聘等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政办公室法制办
联系电话:15541718345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