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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嘉奕鑫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酚醛树脂和呋喃树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来源: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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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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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有关要求,对辽宁嘉奕鑫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酚醛树脂和呋喃树脂项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辽宁嘉奕鑫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酚醛树脂和呋喃树脂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为27786m2,建筑面积为9505m2。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库房、门卫、变电室、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污水处理站等。厂区内主要购置4套20m3生产线反应釜,1套5m3生产线反应釜,1套50m3水处理反应釜,1套20m3水处理反应釜,造粒机,磨粉设备,2座200m3苯酚储罐,1座200m3甲醛储罐,1座200m3废水中间罐。使用主要原料:苯酚(CAS:108—95—2)17000吨,甲醛(CAS:50—00—0)19235.51吨。辅助原料尿素(CAS:57—13—6)772.41吨,氢氧化钠(CAS:1310—73—2)70.27吨,乌洛托品(CAS:100—97—0)800吨,草酸(CAS:144—62—7)150吨,糠醇(CAS:98—00—0)1033.35吨,硫酸(CAS:7664—93—9)0.22吨,乙二醇(稳定剂)(CAS:107—21—1)134.39吨。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万吨酚醛树脂(CAS:9003—35—4)和2000吨呋喃树脂(CAS:25212—86—6)。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嘉奕鑫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刘铭迪15841783335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 

辽宁嘉奕鑫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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