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仙人岛 应急 环保局关于 202 5 年 4 月 17 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 5 年 4 月 17 日- 202 5 年 4 月 23 日( 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17-6 161877
传 真: 0417-6 161877
通讯地址:营口仙人岛 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
邮 编: 115225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仙大线”至“大沈线”互联互通脱硫增压项目 |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内 |
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为天然气净化项目,为输送工程配套站场建设的扩建项目,建成后天然气处理量可达 210万m3/天,符合《天然气》(GB17820-2018)中一类天然气质量标准。站场新建空压机橇间105平方米、压缩机厂房970平方米、放空立管1座。新建1台1500kw(2.1t/a)天然气水套炉、4台卧式过滤分离器、2台压缩机组、2台空气冷却器、4座脱硫塔(3用1备)、计量设备等,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公用工程等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运行期环境影响与环境保护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气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水套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尘、 SO2、NOX、林格曼黑度经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烟尘、SO2、NOX、林格曼黑度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相关标准。 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避免泄露,定期巡视、检修。站场泄露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站场泄漏的天然气含有少量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3、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压缩机、空压机、加热炉、风机等设备产生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废水 项目废水为水套炉排污水,依托现有调节池 -水解池-曝气池-二沉池-清水池-污泥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COD、SS、NH3-N、BOD5、氯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要求,pH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排放标准限值。 5、固废 一般固废中废脱硫剂厂家更换并回收,不在厂内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处理外运,不在厂内暂存,以上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废滤芯、废过滤杂质、维修垃圾、废弃 UPS 电源、废空压机油水混合物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和转运须满足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