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有关要求,对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PBS类生物可降解聚酯新材料项目和功能性聚酯(PET)研发试验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PBS类生物可降解聚酯新材料项目和功能性聚酯(PET)研发试验装置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3.3万吨PBS类生物可降解聚酯新材料生产装置和PET研发试验装置。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现有2套8万t/a连续聚合生产装置,一套20万t/a聚酯装置和7套3万t/a拉膜生产线,1条2.5万吨/年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ssp)工程塑料生产线,一套20万t/a连续聚合PET生产装置和一套8万t/a连续聚合PBT生产装置;同时拥有热媒站、热力站、污水处理站、原料罐区、食堂、分析化验室等辅助设施。现有生产线均配套建有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且拥有齐全的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841731770惠晓卓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公众意见表.doc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营口康辉石化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