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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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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园区各相关单位:

202511822时,园区启动级(黄色)预警,23 日升级为II (橙色)预警。按照《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预警解除条件,现决定从1 27 11时解除园区重污染天气II (橙色)预警。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各单位能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采取各项措施,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预警解除后,请各单位对重污染天气期间应对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于128下班前将电子版及盖章版报至安环局

联系人:栾一莎          联系电话:15804175766

 箱:xrdhbj@163.com

 

附件: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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