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1、启动依据:
根据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发布的通知,园区在3月10日22时启动园区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2、发布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启动后,采取强制性措施:
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
执行园区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责任部门:应急环保局、仙人岛分局、经发局)
(2)扬尘源减排措施
a.加强建筑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黄色预警减排措施。(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
b.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责任部门:应急环保局、仙人岛分局)
(3)移动源减排措施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对发现违规上路车辆进行查处。除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4)其他减排措施
a.严禁露天垃圾焚烧。(责任部门:环卫科)
b.禁止烟花爆竹燃放。(责任部门:派出所)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请各单位及相关企业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应急措施中“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拆迁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以及“按照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实施限产限排措施,同时严格控制秸秆焚烧污染,加强巡查,严禁露天秸秆焚烧。
联系人:栾一莎 联系电话:6161878
解读单位: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