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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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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经辽宁省营口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市气象台会商研判,根据目前的空气质量状况和气象条件,预计我市12月18日至12月19日为中度污染(如有秸秆焚烧或祭祀活动上调1-2级)。

按照《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营重污染办〔2025〕56号)要求,经园区管委会同意,自12月17日8时起启动园区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请园区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于预警期间每日14点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报至:应急环保局。

联系人:栾一莎       联系电话:15804175766

邮  箱:xrdhbj@163.com

附件1: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doc

附件2:Ⅲ级响应措施(黄色预警).doc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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